招标办是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组织和实施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招标与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二)配合财务处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工作;
(三)接受用户单位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工作;
(四)指导、监督用户单位分散采购工作;
(五)依法依规处理采购项目质疑或异议;
(六)负责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报备报批、合同备案以及全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送;
(七)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八)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档案整理归档;
(九)遴选和管理采购代理机构,建设和管理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
(十)审核汇总需向招领组汇报的议题及相关材料,并督促招领组会议的决定、决策执行到位;
(十一)完成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