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于2020年1月3日组织了“华中师范大学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HSCXC05-20190511])”的竞争性磋商工作,现磋商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
成交单位为:武汉大唐映画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招标管理办公室将向该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招标管理办公室(027-67861112、67867168)反映。
对于积极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公司,本办公室表示衷心感谢!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