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
结果公示
 
采购(招标)人:华中师范大学
项目编号:HSCXC05-20180007
项目名称: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合作经营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评审)时间:2018年03月15日 08:30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华中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该项目开标、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评(标)审结果如下:
本项目共12标段。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A
武汉市洪山区思山通讯经营部
大写:叁仟壹佰贰拾圆整
小写:¥312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1
标段一:学子樟树林附1号,面积2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3120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B
武汉市洪山区湘雅博文书斋
大写:壹万壹仟柒佰壹拾贰圆整
小写:¥11712.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2
标段二:东区樟树林附2号,面积8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11712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C
周君
大写:叁拾贰万贰仟圆整
小写:¥32200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3
标段三:学子樟树林一楼1、2号,面积为60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322000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D
张宇
大写:贰拾伍万圆整
小写:¥25000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4
标段四:东区学子樟树林附一楼3号,28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250000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E
朱正容
大写:肆万柒仟零肆拾圆整
小写:¥4704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5
标段五:学子樟树林一楼4号,面积为28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47040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F
蒋滢
大写:陆万柒仟贰佰圆整
小写:¥6720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6
标段六:东区学子樟树林一楼5号,28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67200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H
武汉市洪山区靓姿发型店
大写:贰万肆仟捌佰肆拾圆整
小写:¥2484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8
标段八:学子樟树林二楼1、2号,面积23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24840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I
郑妃妃
大写:壹拾万零捌拾圆整
小写:¥100,08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9
标段九:学子樟树林二楼3、4号30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108000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J
武汉市洪山区树鲜生水果店
大写:贰万贰仟圆整
小写:¥2200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10
标段十:学子樟树林二楼5号,面积15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22000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K
徐州洲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大写:柒万零贰佰圆整
小写:¥7020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11
标段十一:学子樟树林二楼6、7号,面积45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70200
 
标段名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总金额
标段L
武汉华中科技教育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大写:伍万柒仟陆佰圆整
小写:¥57600.0
序号
采购内容(即条目)
采购的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成交/中标主要内容及承诺
成交金额
备注
12
标段十二:东区学子报刊亭 12平方米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所有投标人投标时,须先签订投标承诺书。 4、 原经营者若未能中标,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中标价是税前价,中标人须承担税金。
1.0
576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招标管理办公室将向该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招标管理办公室(027-67862906、67867168)反映。
感谢积极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公司、供应商)!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04月10日

项目公告相关链接

【HSCXC05-20180007】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合作经营项目公告 【HSCXC05-20180007】【HSCXC05-20180007】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合作经营项目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