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高山土蜂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HSAXC06-20170272]
根据国家相关采购法律法规及《华中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华中师范大学拟对“精准扶贫——高山土蜂蜜”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内容:高山土蜂蜜,3450瓶,0.5kg/瓶。
1.原料要求:提供的蜂蜜必须是一年内的新蜂蜜,产品应符合国家蜂蜜标准的最新标准的要求。
2.等级:一级蜂蜜。
3.感观标准:色泽,依蜜源品种不同,从水白色 (近无色) 至深色 (暗褐色)滋味、气味 具有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状态:常温下呈粘稠流体状,或部分及全部结晶在自然光下观察状态,检查其有无杂质。杂质 不得含有蜜蜂肢体、幼虫、蜡屑及正常视力可见杂质(含蜡屑巢蜜除外)
4.食品安全保障的技术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GB14963-2011标准。
(2)严禁蜂蜜中以次充优,严禁在加工中使用类添加剂。
(3)必须提供测报告(备注:此项为重点查验项,如无此项,则不具备投标资格或为无效标)。
(4)如遇特殊情况需退换货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补充到位。
(5)须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包装物包装成品,包装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6)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库房内。
(7)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遮盖物必须清洁,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
(8)所有物资必须做到质量问题可追溯。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票证追溯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5.质量标准:
蜂蜜需符合NO.检(业)字2017-SP05790蜂蜜项的有关要求:
检验项目 |
标准规定 |
标准来源 |
性状 |
本品为全透明、带光泽、浓稠的液体,白色至淡黄色或橘黄色至黄褐色,放久或遇冷渐有白色颗粒状结晶析出。气芳香,味极甜。 |
NO.检(业)字2017-SP05790 |
相对密度 |
应在≥42度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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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应不得超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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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度 |
4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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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糖 |
土蜂蜜≤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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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测定 |
本品含果糖(C6H12O6)和葡萄糖(C6H12O6)的总量≥60.0%,果糖与葡萄糖含量比值不得小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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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精准扶贫精神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会签的意见,学校将在职教职工福利经费的一部分用于购买对口帮扶地方五峰高山土蜂蜜。
四、拟定供货商名称、地址:
名称: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
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阳关镇幸福大道采花茶叶科技园
联系人:冉运烨
联系电话:13687226890
五、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17时止。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地址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华师行政楼附楼115室)。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邮政编码:430079
项目经办人:李老师 电话:027-67862906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34987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