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五类心理测评与干预程序内容及图文编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心理学院五类心理测评与干预程序内容及图文编辑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学校给定的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CFC14-20260568
2.项目名称:心理学院五类心理测评与干预程序内容及图文编辑服务
3.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4.预算金额(元):250000.00 元
5.采购需求(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服务及售后要求等):1、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材料:按核定目录完善教育资源内容,包含 905 个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的学习目标、屏显文字、口播稿、情境案例和参考反馈。2、心理评估与筛查说明材料: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评估工具,编制使用说明、作答提示、结果说明及反馈文案,不自行改变量表题目、评分规则或解释标准。3、危机与预警内容材料:编制预警提示、人工复核说明、安全求助和转介文案,区分面向学生与专业人员的内容。4、心理援助热线及在线援助材料:编制服务介绍、预约及求助说明、知情同意文案、专业人员使用的沟通与随访材料。5、自适应干预内容材料:编制注意偏向矫正、解释偏向矫正、接纳与承诺、正念四种方式的说明、情境或刺激材料、练习引导和反馈文案,并编制相应图形素材。6、内容目录、来源及编审档案:按类别各编制 1 套,登记内容编码、适用对象、版本、事实依据、素材授权、修改及专业复核记录。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南湖综合楼6楼心理学院N635办公室
2.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9日
3.联系人: 杨老师
4.联系方式:027-67865767
请务必在项目获取文件截止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00:00(北京时间)
2.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6楼N635办公室
五、开启及评审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00:00(北京时间)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6楼N627实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杨老师
联系方式:027-67865767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