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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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学校给定的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CFC14-20260551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3.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4.预算金额(元):84000.00 元
5.采购需求(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服务及售后要求等):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验收阶段相关报告编制(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等)、现场查勘复核、技术评估、协助组织验收会议、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直至获得批复或备案等综合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或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为邮件主题,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②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③标书费对公转账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1103542849@qq.com办理报名手续,汇款时须备注“单位简称+项目编号”(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岸支行;账号:200631582010013;行号:402521001011)。
2.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4日
3.联系人: 李俊
4.联系方式:027-82655075
请务必在项目获取文件截止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0:00:00(北京时间)
2.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五、开启及评审
1.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0:00:00(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程浩
联系方式:027-67868105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