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华中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中国学龄儿童脑智发育队列研究——华中师范大学队列建设”结题审计业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的要求,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执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以报告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照科研项目(课题)资金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批准的项目(课题)任务书和预算书的规定,对科研项目(课题)资金投入、使用、管理的具体情况,同时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为课题提供财务咨询,包括:经费收入、支出情况的财务咨询(含专项和自筹);审核经费任务承担单位所有收入、支出会计凭证;对课题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或应对方案;对于经费审计进行答疑和培训交流(主要内容:指定项目经理日常电话咨询、中期检查预审、课题结题审计出具审计报告、验收附件提供审核把关及上传、如需要验收辅助答辩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6516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依据《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应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取具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向高技术中心备案。原则上项目所属课题应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2.“中国学龄儿童脑智发育队列研究——华中师范大学队列建设”项目正在组织进行一次经费预审。目前,北师大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已经与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结题财务审计协议并向高技术中心备案,按照规定,我方须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预审工作。因此,为完成“中国学龄儿童脑智发育队列研究——华中师范大学队列建设”项目结题预审工作,申请从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8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90920260915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示仅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发布。
2.潜在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地址等)反馈至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7-6786208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