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餐具洗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餐具洗消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学校给定的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CFC14-20260411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餐具洗消服务
3.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4.预算金额(元):60000.00
5.采购需求(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服务及售后要求等):采购需求:服务内容:1.餐具消毒量:每天约1250套,包含餐盘、餐盖、汤碗(小号)、汤勺,除去寒暑假及节假日按190天计算。2.供应商须向校方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供应商对食堂餐碗等物品按照标准消毒灭菌要求对其进行处理,并保证符合规范标准。校方将严格审查供应商消毒资质和能力,每批次索取并留存消毒合格证明。3.供应商须按校方约定数量、时间及时配送消毒餐具到校方指定地方,不得无故变动,出现不可抗力则除外。消毒餐具的配送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须按校方约定的时间,派遣工作人员到校方指定地点收集餐具,供应商负责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包装服务并配送到校方指定地点。5.为便于双方清点、核对及方便送收餐具,供应商须向校方提供餐具使用后分类集中的餐具箱。6.拟投入的清洗、消毒设备必须符合相关产品质量要求及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7.供应商须按照校园作息时间作业,遵守校园纪律,严禁一切影响校园秩序的行为。8.运送服务,有完善的物流系统保障物流转运,满足学校食堂餐具提供服务需求。运送车辆须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并且为餐具运送配足专人专用车辆,运送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餐具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9.供应商每月须提供一份由上级检疫部门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报告给学校进行检查、存档。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办公室唐从义13871139602
2.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2日2026年09月05日
3.联系人: 唐从义
4.联系方式:13871139602
请务必在项目获取文件截止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0: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及评审
1.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0:30:00(北京时间)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唐从义
联系方式:13871139602

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