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百社十年”宜居城市问卷调查采购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百社十年”宜居城市问卷调查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学校给定的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CFC14-20260325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百社十年”宜居城市问卷调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4.预算金额(元):90000.00

5.采购需求(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服务及售后要求等):

1、供应商应满足本项目所需的调查要求,如下: 

★1.1 抽样与样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国3个特大城市,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每市随机选取约30个街道,每个街道随机选取1个社区;调查对象为入选社区的书记或主任,围绕社区治理开展问卷调查,有效问卷总规模约3900份。 

1.2供应商所收集问卷单份平均作答时长均控制在5分钟以上。 

1.3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成果须精准匹配对应城市、街道信息,支持按行政层级溯源统计;最终数据集须兼容 STATA、R 语言、SPSS 等主流数据分析软件,可直接导入开展分析。 

★2、供应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好调研对象隐私,不得泄露任何调研数据。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收集到的数据汇总至数据库中,相关要求如下:

3.1供应商负责免费维护以确保数据库产品的正常使用; 

3.2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提供网络、电话及EMAIL支持服务,以保证数据库产品的正常使用;3.3在使用过程中因数据本身原因导致的异常和错误,供应商须提供免费修正和维护; 

3.4供应商应保障采购人所购数据库产品在使用期内的完整性。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所购数据的服务模式; 

3.5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需要免费提供数据库使用和技术的培训; 

3.6未经采购方许可,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数据。 

4、调查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含车辆)和消耗材料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5、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应严格培训,统一标准,保证调查质量。统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调查内容、调查要求、组织纪律等,统一思想和行动。 

6、供应商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时发放作业人员工资报酬和劳保用品,落实服务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7、供应商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人员的意外伤害、车辆事故等所有安全事故,其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8、供应商服务期间如遇拒访、拒检等情况,需要做好视频或音频录制,并在明确展示工作证明后,获得对方明确拒绝态度后结束该项任务。 

9、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汇总数据及相关材料 

10、交货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公共管理学院N9057办公室(说明:“★”代表关键指标,供应商不满足该指标项则表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无效;“#”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属一般指标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邮件获取或邮寄
2.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3日2026年07月16日
3.联系人: 郑扬
4.联系方式:18482149061
请务必在项目获取文件截止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湖综合楼楼9层9057室
五、开启及评审
1.时间:2026年07月24日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湖综合楼楼9层9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郑扬
联系方式:18482149061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