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南湖训练馆项目建设工程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认定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训练馆项目建设工程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认定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学校给定的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2日 12: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CFC14-20250070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南湖训练馆项目建设工程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认定评价
3.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4.预算金额(元):198000.00
5.采购需求(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服务及售后要求等):为满足《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21》等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的建设要求,使得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保障项目竣工验收。1、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绿色建筑咨询服务项目,且该项目通过预评价或者取得二星级标识证书。2、预评价阶段,提供绿色建筑方案策划和二星级技术优化,整理编制项目绿色建筑二星预评价标识汇报材料,完成绿色建筑预评价申请,安排专业人员,组织专家评审会,汇报与答辩,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预评价意见报告;3、标识认定申报阶段,整理编制项目绿色建筑二星标识认定标识申报材料,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解决形式审查、专业评价及专家评审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直至完成本项目评价目标。依据国家及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开展评价服务,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证书。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证书之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华中师范大学基建处207室
2.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2025年04月21日
3.联系人: 吴斯文
4.联系方式:13307113977
请务必在项目获取文件截止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2: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基建处20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2:30:00(北京时间)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基建处2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吴斯文
联系方式:13307113977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