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2020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现将 华中师范大学 2020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采购品目 备注
1 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训平台设备采购 拟建设项目为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综合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育实训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属于实验教学设备及软件系统购买项目。建设目的主要是培养并提升师范生和在职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和教学能力,增强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与创新能力。本项目拟建设粉笔字实训室2间、毛笔钢笔字实训室2间、教学研究实训室2间、智能教学实训室3间、互联网+教育实训室2间、视频教学资源采集与后期制作实训室3间、信息化教学设计与开发实训室7间、多功能教室1间等。 878.6 2020-11 A02010102小型计算机,A02010103服务器,A02010104台式计算机,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A02010201路由器,A02010202交换设备,A02010401触摸式终端设备,A02010502磁盘阵列,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701机柜,A02010799其他机房辅助设备,A02010801基础软件,A02010803应用软件,A02010899其他计算机软件,A02090402调音台,A02091102通用摄像机,A02091103摄录一体机,A02091203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A02091206话筒设备,A02091210扩音设备,A02091211音箱,C020102支撑软件开发服务,C020301存储服务 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未处于禁入期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件采购。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认定的财务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2018年以来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