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华中师范大学拟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室外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内容: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室外广播系统建设
二、采购项目相关要求:(货物部分预算金额9.4万元;安装部分最高限价9万元)
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如下:
设备名称 |
品目 |
需求描述 |
单位 |
数量 |
IP网络广播工业服务器 |
广播和电视接收设备 |
该设备为广播系统专业设计的中央服务器,应具有: |
台 |
1 |
彩屏触屏点播式IP网络解码终端 |
广播专用录放音设备 |
1. 全彩色触屏显示屏,全新界面采用字和图形结合的菜单,易操作; |
台 |
3 |
功放 |
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 |
额定功率:1500W,独特的放大电路;超大功率,极高的稳定性及可靠性;RTF插口和XLR插口,方便实现链接扩容;240V、70V定压输出;输出短路、过热或过载保护电路此情况表现为:保护指示灯点亮;自动双速温控风机强制冷却散热。从而满足中型或者大型广播系统的需要,产品设有独立的音量控制,其定压240V/70V和定阻4~16Ω喇叭输出,同时灵活的适合于定压和定阻喇叭。此外产品还具有完善的保护功能包括:输出短路、直流输出、超温、限压等保护,此外还带有优良的风机,在确保高效的散热系统同时,也提供安静的工作状态。 |
台 |
2 |
电源时序器 |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1. 标准机柜式设计; |
台 |
2 |
室外声柱 |
播出周边设备 |
额定噪声功率30W;输入电压:120V/240V;特级灵敏度:97dB(1m1w)(-1) 94dB(1m1w)(-3);有效频率范围:150Hz-6KHz(-1) 150Hz-10Hz(-3);单元带高音 |
个 |
26 |
大功率铝镁合金音柱 |
播出周边设备 |
综合楼广场用 |
个 |
4 |
广播机柜 |
播控 设备 |
装配播控设备,便于设备管理与监视 |
个 |
1 |
辅料及配件 |
通信配套设备 |
信号线,音箱支架,接插件、抱箍 |
批 |
1 |
音频处理器 |
声处理设备 |
对声音低频和高频段进行激励处理;压限器保证功放不会过载;立体环绕处理器增强声音的空间感;降噪系统使声音纯真清澈 |
台 |
1 |
数显监听器 |
监听机(机组) |
机房内监听每区/功放的输出音质及音量 |
台 |
1 |
全能音频矩阵系统 |
收音设备 |
用于录音时2-4个耳机同时监听并实时对话 |
台 |
1 |
音频分配器 |
其他音频设备 |
把音路音频信号分配至多台功放 |
台 |
1 |
前置放大器 |
扩音设备 |
用于网络终端与功放之间作前级放大 |
台 |
1 |
安装及调试类主要内容
名称 |
品目 |
需求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带铠音箱专用线 |
通信配套设备 |
带铠2*2.5,防潮,防水,防啃咬 |
米 |
5360 |
(含铺设费用:报固定单价)带铠音箱专用线按最终审计工程量据实结算 |
广播系统工程安装调试 |
广播系统工程 |
含灯杆开孔,声柱安装,设备调试 |
项 |
1 |
|
二、建设要求
1.成交公司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工程负责人,并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安装、调试设备;
2.工程中使用的线材及器材必须是国标合格产品,并具备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彩页资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6.安装工艺要符合相关的工程标准,设备布局统一合理;
7.系统调试实现产品的全部功能;
8.竣工时提供系统相关文档资料。
三、南湖广播系统改造报价及结算
1.安装部分最高限价为9万元,此部分按施工方案编制预算,工程竣工完成后按照施工期间的现行国家定额和相关规定据实结算。
2.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3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计价定额及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9)、鄂建文2012[85]号文人工费调整文件;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8年第10期或市场行情。本工程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及《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文【2018】24号文)执行。
3.投标人需报出暂定总价以及审计后让利幅度。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审计审核让利后结算金额不得超出9万元,否则超出的部分视同优惠。
4.审计费的承担:工程结算审减率≤8%时,审计费由发包人全额承担。工程结算审减率>8%时,审计费则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并在办理工程结算款前支付。审计费=审减金额*7%。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校南湖校区室外广播自 2005年于更新建设,2011年由于雄楚大道改扩建工程,由本校接入的主干电缆被挖断,导致南湖校区广播中断至今。由于近年南湖校区加快建设发展,原有的设备基本老化、损害,不能继续使用。
一方面,由于南湖广播系统建设的时间紧迫性,南湖新大楼启用在即,最后的装修施工已经开始实施,相应的广播线路如未如及时铺设,将直接影响到后续地面平整等工程的按期完成。同时,亟待采购相关设备也为实现南湖校区接通广播,尽早服务南湖地区师生的目标,我们选择了不需要开挖埋线,通过网络信号传输即可实现两校区广播同步的建设方案。
另一方面,由于该方案对于网络传输信号保真度要求较高,本次采购的设备所涉及的服务商具备独有性和多样性特点。2018年12月6日9:00组织的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在屡次告知武汉威邦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不要迟到,尽量准时的情况下,该公司依然未按指定时间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造成我部门磋商工作未能顺利进行。用户单位后期对武汉声立方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相应资质考察,以及对该公司承建的武汉市同类高校多校区广播系统同步建设案例分析,认为该公司具备我校南湖校区室外广播系统建设的资质和能力。为尽早开始南湖校区室外广播系统改建工程,早于南湖新大楼完工启用,决定拟把武汉声立方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重新组织采购。
四、拟定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单位名称:武汉声立方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四路3号科技王大厦16楼E座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18986229822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仅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网站上发布。
六、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17时止。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地址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华师行政楼附楼113室)。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邮政编码:430079
项目经办人:张老师 电话:027-67861112或QQ:398875523
电子邮件: zhaobiao@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