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CXC01-20180394]华中师范大学2019-2021年进口设备外贸代理商遴选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9:48:43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于20181212组织了华中师范大学2019-2021年进口设备外贸代理商遴选项目[HSCXC01-20180394]的开标评标工作,现评标工作已经结束。

经评审,结果如下:

推荐排名前五名投标人入围正选外贸代理商,其余经评审合格投标人(后三名)作为入围备选外贸代理商。排名如下:

排名

公司名称

投标报价:收取进口代理费

保底价(元)

20万元

>20万元≤50万元

50万元≤100万元

100万元

1

湖北恒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00.00

0.90%

0.90%

0.80%

0.40%

2

湖北中电进出口有限公司

  1,650.00

1.10%

0.90%

0.70%

0.40%

3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1,750.00

1.30%

1.20%

0.90%

0.70%

4

建发(武汉)有限公司

  1,750.00

1.10%

1.00%

0.80%

0.70%

5

武汉联横合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

1.30%

1.10%

0.90%

0.70%

6

湖北新丝唯国贸物流有限公司

  2,000.00

2.00%

1.80%

1.60%

1.40%

7

武汉世纪珞珈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10%

1.00%

0.90%

0.80%

8

湖北吉佳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00.00

0.80%

0.70%

0.50%

0.40%

投标人承诺备注:

1.此次遴选入围成为合格外贸代理商后,执行代理业务时不得收取高于其此次代理费报价的费用。且不得拒绝招标人安排的外贸代理业务。

2.此次遴选入围成为合格外贸代理商后,为方便外贸业务操作、避免个别价格段和个别代理商报价虚高,允许(非强制)招标人与各入围代理商协商各价格段执行价格的统一标准。但执行时不得违背上述第1条的承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招标管理办公室将向该投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华中师范大学招标办(027-6786111267867168)反映。

对于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公司,本办公室表示衷心感谢!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