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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中师范大学青年教工周转房(二期)(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华中师范大学青年教工周转房(二期)项目备案意见的函 ( 教发司【2017】3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华中师范大学青年教工周转房(二期)设计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西北角地块(紧邻雄楚大道、万科金域学府),规划总用地面积5292.7㎡,总建筑面积约36435.4㎡ (其中地上约28946.2平方米,地下约7489.2平方米);地上约31层,地下约2层,总投资额约1.56亿元。建筑功能为:地上底部约1-3层为大跨结构公共配套服务用房,上部为公租房住宅,地下为车库及人防等配套设施。具体的建筑规模和相关规划设计条件,以规划局批准建筑方案为准。
2.2招标范围:设计总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规划局方案设计修改意见,对前期设计院出具的报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配合完成规划方案报批。(2)根据规划批准方案,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图纸审查工作。(3)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设计变更等设计后期服务。(4)各设计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详见发包人要求)。
2.3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设计补偿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 2015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 23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在30000㎡及以上的高层商业住宅结构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4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近三年( 2015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 23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在30000㎡及以上的高层商业住宅结构项目或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包含有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设计合同为准)。
3.5 拟派设计团队的专业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包括建筑、结构、电力、给排水、暖通等各一名专业负责人,其中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正高级及以上职称。
3.6 拟派设计团队须配置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BIM团队,BIM负责人近三年( 2015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 23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在30000㎡及以上或投资总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建筑工程设计BIM技术应用业绩(以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7 投标人近三年( 2015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23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提供近两个月内(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8月24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电脑完整截屏图片;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
3.8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须提供2015、2016、2017年财务报告)。
3.9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0㎡及以上的高层商业住宅结构项目(底部为大跨商业裙房或综合体、上部高层住宅)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年 8 月 2日至 2018年 8 月 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 8月 2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2号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和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中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26层
邮 编: 430079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佘老师 联 系 人: 汪晓君、曹茜
电 话: 027-67868105 电 话: 027-8727270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8年 8月 1 日
备注: 1.“投标确认书”格式见第二章附件一。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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