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合作经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HSCXC05-20180007

  

一、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合作经营

三、采购项目编号: HSCXC05-20180007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概况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是由一栋原学生开水房改建而成的二层楼房和一个独立报亭式的店铺组成。

   该区域现有12间店铺需要进行合作经营招商。每间店铺为1个标段,此次分为12个标段。供应商可12个标段全部响应,也可以响应其中某一个或者几个标段。

上述房屋隶属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由商贸服务中心负责进行管理。此次招商合作经营期为三年(即2018.4.12021.3.31),合作协议一年一签,每年考核一次,第二个合作期签订时经甲方综合考核合格、无违规行为者方可续签下一年协议。三年合作期满,再由学校统一进行合作经营招商。

本次招商店铺“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合作经营”项目,要求及情况介绍如下:

序号

标段

房屋位置

原经营项目

面积

招标经营项目要求

1

东区学子樟树林附1

网络通讯

2

不得从事餐饮,与原经营业态类同均可投标

2

东区学子樟树林附2

图书销售

8

不得从事餐饮,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相关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3

东区学子樟树林一楼12

披萨店、中国电信

60

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相关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4

东区学子樟树林一楼3

饮品、食品

28

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相关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5

东区学子樟树林一楼4

奶茶饮品

28

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相关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6

东区学子樟树林一楼5

豆腐花

28

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相关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7

东区学子樟树林一楼67

农行ATM机自助

60

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相关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8

东区学子樟树林二楼12

美发

23

不得从事餐饮,与原经营业态类同均可投标

9

东区学子樟树林二楼34

化妆品

30

不得从事餐饮,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相关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10

东区学子樟树林二楼5

水果奶茶

15

不得从事餐饮,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其他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11

十一

东区学子樟树林二楼67

眼镜销售

45

不得从事餐饮,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其他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12

十二

东区学子樟树林报亭

打字、复印、水果

12

不得从事餐饮,与原经营业态类同或其他服务项目均可投标

  特别说明:

1.      东区樟树林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及培训业务。

2.      即使是餐饮类服务项目,也不得与学校饮食中心的经营品类类同(即中餐),仅限于西点、饮品、披萨、水果、奶茶、烧烤、咖啡等项目。

3.      原经营者报价若未能成交,将依照与商贸所签订合约中的对应条款,即原经营者只能将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4.     所有服务性用房的成交价是税前价,成交人须承担税金。

5.     以上12个标段(12间店铺)合作招商,供应商可以全部报名响应,也可以报名响应其中某一个标段或者几个标段。请供应商在报名时就确认好报名标段及店铺信息。

 

六、供应商的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2. 特定服务项目经营方必须有特定行业颁发的或授权的证照。

3. 公共服务项目经营方必须具有本行业或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证照,若无法提供正规从业证照或授权书,管理方有权拒绝与其合作。

4.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销售有毒有害、腐烂变质及不合格商品。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销售商品。

5. 不能将门面转让他人经营。

6. 不超范围经营项目。不销售违禁的商品。

7. 按时交纳房屋租金、水电费、管理费。

8. 门面装修时不能损毁和改变原有房屋结构,不乱搭乱盖。

9. 须遵守和规范使用水、电设施设备,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铺设水电设备。

七、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2018115日至1 191800(北京时间)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http://zb.ccnu.edu.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报名。

(备注: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需在我校系统进行公司信息注册,上传营业执照;②以个人名义参加报名者在我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如有不详请致电:郑老师67871112)。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叁佰元(¥300元),请携带现金缴费,售后不退。将缴费凭证扫描上传,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3.费用缴费方式: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3室现场缴费。

八、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3158:30(北京时间),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开标一室(2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为20183158:30(北京时间)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开标一室(201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3,邮政编码:430079

    采购联系人:郑老师  027-67861112

    技术联系人:夏老师  027-67868464

    电子邮件:87514333@qq.com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