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HSAXC05-20170219年度社会工作实验设备更新采购(第二次)项目

供应商串通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2-11 9:55:58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经核查,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麦谱影随科技有限公司两公司在我校HSAXC05-20170219年度社会工作实验设备更新采购(第二次)项目磋商现场提交的磋商响应一览表均为北京麦谱影随科技有限公司的磋商响应一览表,该行为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相互串通的情形。

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华中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现对供应商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麦谱影随科技有限公司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将两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自通报之日起,在两年内(2017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1日)拒绝该两公司参加华中师范大学招标采购活动,并按有关程序报监督管理部门。

希望各供应商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参与竞争。

特此通报。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