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科教学楼科研综合楼(一期)高压设备采购HSAXC01-20170019标段C

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7-30 19:49:39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合肥科变电气有限公司在201766我校文科教学楼科研综合楼(一期)高压设备采购HSAXC01-20170019的评审中被确定为标段C中标单位,2017614日我办即向该公司发去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请其在一个月内与项目主管部门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后又多次去电去函,然截至201772817时,该公司一直未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洽谈合同签订事宜,也无任何书面说明。该行为严重影响了我校文科楼高压设备工程进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现取消该公司中标资格,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进行通报,并对该标段重新进行采购。

自通报之日起,在两年内(2017731-2019731日)拒绝该公司参加华中师范大学招标采购活动,并按有关程序报监督管理部门。

特此通报。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