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3月16日组织的“后勤保障部服务性用房合作经营”项目(华中师大招[2017CXC05001])的竞争性磋商,磋商工作已经结束。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学校纪委(监察处)接到实名举报;我办接到学校纪委(监察处)关于暂缓执行标段四十、四十一、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六、五十八、五十九共计十一个标段结果的通知;根据华师纪检函(2017)15号的要求,招标办组织原磋商小组,依法依规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了复审,复审认定上述标段供应商资质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现决定:取消标段四十、四十一、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六、五十八、五十九共计十一个标段的成交结果。
特此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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