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招标工作,使招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招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的原则,更好的维护学校利益。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我校拟建招标评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招标评标过程中能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熟悉招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能胜任招标评审工作。根据评标工作的需要,也可在刚退休人员中聘任部分人员;
4.本人愿意参加我校招标评标工作,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的管理;
5.未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二、评标专家的权利
1、接受华中师范大学聘请,担任评标专家组成员;
2、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依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3、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可以依法取得劳务报酬;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标专家的义务
1、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必须回避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3、对评标过程及相关内容保密;
4、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对有关行政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活动予以协助和配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标专家库按以下类别建库管理
(一)工程类评标专家:主要参与建设工程招标的评审工作。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的新建、改造、装饰、修缮、设计、监理、园林绿化等。
(二)仪器设备类评标专家:主要参与各种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的评审工作。
(三)大宗物资与服务类:主要参与大宗物资(药品、膳食物资、图书、教材、家具、被服等)和服务类(物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资产拍卖、校园保安等)的评审工作。
(四)经济与管理类:财务、会计、审计、工程管理、行政管理等。
五、专家库的组建
1.评标专家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审核相结合,凡符合条件的我校在职人员(包括少量刚退休人员)都可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评标专家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报招标管理办公室。招标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择优聘用评标专家库成员,并颁发聘书。
2.专家库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两年,期满重新组建。
六、时间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9 月5 日前,将《华中师范大学评标专家登记表》送交招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附楼210室,电话:67867169),同时将《华中师范大学评标专家登记表》和《华中师范大学评标专家汇总表》电子版(请从华师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上下载)发送到招标办邮箱:zhaobiao@mail.ccnu.edu.cn。
建招标评委专家库,是我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招标投标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华中师范大学评标专家登记表
附件三:华中师范大学评标专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