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华中师范大学食堂联合经营服务(2021-2026年度)基本伙食服务商遴选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食堂引进企业联合经营(2021-2026年度)南湖食堂基本伙食服务商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7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HSCXC05-20210125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食堂引进企业联合经营(2021-2026年度)
南湖食堂基本伙食服务商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提高学校食堂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活需求,决定以招标方式引进实力强、信誉高、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对学校食堂进行合作服务。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 [2011]7 号)的精神,本项目对我校基本伙食部分对外招标,为确保伙食质量,增强师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秉承“公益性”和“福利性”原则,按照物资统购、毛利封顶、按销售额定点返劳务费的方式运作。
相关说明:
南湖食堂位于华中师范大学南区,建于2007年,总面积9100平方米,布局科学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且地处宿舍区与教学楼之间,人流密集、顾客稳定。
一楼总面积3300平方米,共有就餐座位784个。
采购需求:
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位置
餐厅
档口号
自选称重
3
南湖食堂一楼
1号、2号、3号
豆浆饮品
2
南湖食堂一楼
4号、5号
基本饭菜
6
南湖食堂一楼
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
大众面点与稀食
4
南湖食堂一楼
12号、13号、14号、15号
蒸煨炖品(含汤品)
2
南湖食堂一楼
16号、17号
麻辣烫
1
南湖食堂一楼
18号
粉面
3
南湖食堂一楼
19号、20号、21号
兰州拉面
1
南湖食堂一楼
22号
 
本项目一招五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为续签之前提条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化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证照,持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熟知高校食堂的特点、性质和规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声誉;
(4)依法用工,所有服务人员有合法身份并取得健康证;
(5)供应商属于加盟形式的,加盟单位须提供加盟总部的相关资质文件及加盟项目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6)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磋商(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2021年616日至2021622日17:30(北京时间)。
2.网上注册方式:
即日起至6月22日17:30止,请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在右上角的“注册”和“登录”里进行注册和登录。请供应商按采购公告流程在新版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供应商注册,然后响应(投标)报名。
3.现场缴费及网上报名:
缴费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招标信息网中下载)、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报名申请表》(请在招标办的网站上下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等证明材料。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缴费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115室。
缴费成功后,请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http://zb.ccnu.edu.cn/)新版采购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网上报名,在上传缴费凭证环节,请选择“线下支付”,并将缴费凭证上传。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档磋商文件(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公告仅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网站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67862906,邮箱790478981@qq.com
详细地址: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115室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6月15日